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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创建

市四十三中学开展《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学习宣传活动

文明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是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,是师生道德素养的重要体现。为进一步学习《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教育,引导师生争做文明礼仪的宣传者、实践者、示范者。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于3月3日开展了《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学习宣传活动。

上午10点,我校组织教职工召开了专题学习会议,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、校长闫晓飞主持,部分老师参与学习。会上,闫校长就《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的总则、文明行为倡导与激励、文明行为规范与监督、法律责任等章节原文进行了解读。同时,他要求,老师们在今后的工作、生活中要加强自律,做好宣传和引领,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行为,推动文明单位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积极营造人人学文明、人人讲文明、人人行文明的浓厚氛围。参会老师认真听、仔细记,进一步领会了《条例》的意义,增强了文明行为意识以及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。微信图片_20220304091615.jpg图片2.jpg

当天下午4点半,校团委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开展针对学生的《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学习宣传活动。会上,团委副书记李琼雅老师就《平顶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的相关内容作了全面、细致地解读,使《文明条例》原本生涩的文字内容变得生动有趣。学习过程中,同学们还围绕“身边的不文明行为”“遇到不文明行为该怎么做”等问题,开展了热烈地讨论和交流。活动结束后,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要告别各种不文明行为,努力争做文明使者,说文明话、办文明事、做文明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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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将对此项工作常抓不懈,倡导全校学生讲文明、除陋习、树新风,做文明的传播者、践行者和维护者,使文明行为成为全体师生的自觉行动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平顶山市第四十三中学 

2022年3月3日